1. 农民工工资表,六七十年代生产队时?
我是农村娃,生于五十年代中期,到六十年代中期小学毕业后,十一丶二岁吧,经常利用假期参加生产队劳动,刚开始每天只挣3分工,后来随着年龄和体力增长,工分由3分到4分再到十七丶八岁时,一天能挣九分工了。
我们生产队靠近阳平火车站,经常有装卸火车的活,到十六丶七岁时,就经常被安排去装火车,最多的是装白石灰,这个不计时,是包工,十几个人装一个车皮,记得经常是天黑开始干,到第二天早上才装完,大约十几个小时,头发都被汗水和白石灰凝固了,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不过挣的工分也多,好像是2O多分工,相当于在生产队干三天的工分了。
挣一分工多少钱?这个没有统一标准,就连同一个生产大队的各生产队每年的数额也不一样,记得我们生产队大部分年份十分工是一元左右,一分工也就一毛钱,家里劳力多的一年下来除去口粮等也就能分到四丶五百元,劳力少娃娃多的还经常倒欠生产队的钱。
一毛钱相当于现在多少钱。看同什么比,鸡蛋当时一毛钱一个,现在一元一个。水果糖当时一毛钱有十个吧,现在能买一个吧。馍馍当时一毛一个,现在五毛一个。就这样吧。
2. 农民工究竟是指哪些人?
农村农民工,我个人觉得包括农转非无工作岗位职责的人在内,还有志愿者,义务劳动,城市里的三无人员去打工挣钱的人等都是一视同仁的待遇。同等级享受的待遇权利。因此,农民工法律知识上同等待遇,同等保护权力。象当今城市的青年,中老青年去别省,本省打工范围内。一律属于农民工权益保护。
前几年某城市里青年某省打工挣钱了。春节快到,老板不能安时发给工资表,拖时间,欠发,不讲信用,后来农民工(城市里的三无人员名单),咨询市里的的有关法律知识,得到领导的重视。过了几天得到解决了。因此农民工感谢党的法律出台后。维护农民工(城市里的人,三无人员在内),切身利益。供参考。流量不足。
3. 民工实发工资表不是本人签字有法律效益吗?
要是你口头议也行,当然最好是要,本人签字。我也个民工也知道那些老板们他们很多不会让我们签字,但如果与你的工资没有差别的话,那就算了吧!如果有差别的话那肯定不要放过他,这是我们的血汗钱,我们要力争到底,现在国家政策很好,党和政府也是支持我们这些弱示的农民工的,可还是会有一些不法份子,企图蒙骗过关,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代价来损坏我们的利益,像这种人总会被党和政府来整治的。他们一定会得到法律裁决的,当然也要我们的大力配合,政府才会裁决他们的
4. 如何向老板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出来打工谁都不容易,谁也不想自己的劳动成果得不到报酬。谁也不愿意碰到这种情况,打破自己平静的生活,给自己带来烦恼。
可在出外打工的过程中,往往是没有那么一帆风顺,会碰到一些老板,或者是包工头,恶意欠薪,可扣工资或者是资金链断裂,无法兑现承诺的工钱。
即使碰到这种情况,令我们非常的气愤。但我们也要冷静的去处理问题。千万不可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一定要利用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例如。我的一个朋友在杭州一个服装厂里上班。因老板经营不善,一时间发不出工资。后来工人找到了当地的村委会,经村委会协调,老板给每一个工人打了一张欠条。并承诺年底支付,且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其实有的时候说心里话,老板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都是想做大做强。不过在风光的同时也操碎了心。而且未必会成功。
当然碰到那种恶意欠薪携款潜逃。或者是故意逃避不给农民工工资的。也可以直接报警。
在这里也想提醒大家。出外务工最好是签有劳务合同。口头协议未必能起得到法律效应,因为一旦出现赖账。打起官司来就需要证据。
5. 政府机关的工资表保存多少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府机关的工资表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根据《档案法》规定,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工资表档案管理。根据《档案管理规定》的规定,政府机关工资表属于非定期文件,保存期限为5年。这意味着政府机关的工资表需要保留至少5年,超过这个期限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不过,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机关内部制度要求而延长工资表的保存期限。